老二休戈的劫掠效率非常高。
不到两刻钟,他就率领骑兵将这座拥有三百人口的村庄席卷一空。
值钱的铁器、布匹通通装袋,看得见的挽马与耕牛都被拴上绳子带走。
房屋与粮食则就地烧毁,就连屋后头的果树也没能幸免,大多遭到无情砍伐。
至于麦苗,条田中的麦苗才刚抽出新芽,马匹践踏对其杀伤力比较有限。
且北境村庄的耕地面积太广,光靠践踏效率低得可怜。
因此老二干脆命令部下打开羊圈。
很快,羊群就如潮水般涌入条田。
这些畜生最爱柔嫩的麦茎,在啃食的过程中还会将麦苗连根拔起,对麦苗的破坏力远超人与马的踩踏。
此等狠招堪称是掘了这座村庄的命脉。
但老二不在乎,执行大哥的命令、彻底摧毁敌境春耕才是他的首要任务。
况且他并未滥杀农奴。
他口头上说是要杀光向南逃跑者。
实际上呢,压根就没杀几个人。
三百多人,向着四面八方亡命逃窜,还都是熟悉地形的本地人,哪有那么好追?
反正只要能毁坏房屋与麦苗,再掳走挽马耕牛,这座村庄今年的春耕就算是彻底毁了。
恐吓的主要目的,是驱使这些农奴向北跑。
只要他们愿意投靠白河领,混口饭吃并不难。
向南跑其实也没所谓,反正他们最终的归宿都是白河领。
三河城可没粮食养活这帮农奴。
扫荡完这处最北端的村庄后,老二一刻也不停歇,立刻集结部队向着西南方的另一座村庄杀去。
劫掠的第一要义除了‘快’还是‘快’。
行动越快,能掠夺到的战利品就越多,敌人也越难施加阻碍。
至于俘获的牲畜,自然由跟在后头的老三扬接手。
老三领着一百训练有素的步兵,负责接收农奴、打扫战场,并将牲畜驱赶回白河领。